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部分企业因为经济效益差,或漠视职工权益而长期欠发工资,影响了职工的日常生活,造成一些职工反复上访或集体上访,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
为剖析企业欠发职工工资原因,我们最近对某县186家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涉及工业、商贸、供销、粮食、建设、交通、水利、农业等10多个企业部门。
欠发工资情况
我们此次调查了某县186家企业,25289名职工,其中,国有企业82家,职工11498人;集体企业55家,职工5130人;其他企业49家,职工8661人。186家企业中,欠发职工工资多达160家,占86.02%;涉及职工17137人,占67.76%。历年累计欠发职工工资9923.50万元,人均欠发5790.68元。
2002年12月份,上述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仅9159人,占36.2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生活费的5313人,占21.01%;未发工资和生活费的多达10817人,占42.77%。被调查的企业中,能正常发放工资的仅15家,绝大多数企业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供销社系统33个企业全都欠发职工工资,3599名职工有3323人停发工资,人均欠发10281.67元。
欠发工资原因
一是企业关门停产或濒临停产。此种情况最多,分别占企业数、职工总数的 53.75%和70.34%。企业停产歇业有人为的原因,有管理方面的原因,有资金的原因,也有产权、劳动关系纠葛不清的原因。
二是企业决策失当,债台高筑。有些企业经营者或决策者,在没有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和严密论证的情况下,贪大求洋,盲目上项目,将摊子铺得过大,投入的资金不能得到及时回报,从而负债累累,无力支付职工工资。
三是企业资金套牢,周转困难。少数企业虽能开门生产,但由于产品销路不畅,资金大量积压,职工工资自然就难以兑现;有些企业产品虽然销出去了,但往往货款不能及时回笼甚至让人给骗了,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四是企业市场狭小,入不敷出。不少计划经济时期创办的企业,人员多,规模大,但设备陈旧,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落后,产品竞争力差,市场空间难以拓展,因而没有充足的业务量保证其维持生产生活需要。
五是企业利益至上,故意欠发。少数企业只图眼前经济利益,虽然生产运行基本正常,却不按月发放职工工资,而将资金用于经营;有的企业每月仅给职工发一点点生活费,推说待年终一次性结清,等到年底又推说企业不景气而继续拖欠。
六是企业擅定规章,存心克扣。个别私营企业主或承包者,利用当前劳动力供方市场的状况,以按件计酬为借口,规定了苛刻的工作标准,形成事实上的克扣工资,而且处罚极其严厉,员工稍一违反厂规厂纪,便不能获得正常劳动后的全部报酬。
凡此种种,不难看出,造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关键因素是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无力按时支付职工工资,而故意拖欠或克扣工资情况则相对比较少。
解决拖欠的几点设想
一是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遏制产生欠薪现象。在企业内部,应健全企业工会(职代会)督查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制度、企业拖欠工资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应经常深入企业检查,督促企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得随意拖欠。对欠发工资的企业,应督促其逐步补发所欠薪酬并制订清偿计划;对极个别恶意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制裁;对蓄意欠薪甚至逃薪的个体私营业主,还可按照《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实行连带责任制,由合伙人、主办单位、出租人承担责任。
三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劳资双方法律意识。一方面,不但要使企业经营者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使其自觉遵法、守法,依法履行应尽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职的法律宣传教育,把法律武器交给广大群众,使他们学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地方政府积极扶持,帮助企业走出低谷。这包括政策上的扶持和经济上的扶持两个方面。从政策上讲,应当以优惠的政策给予困难企业,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从经济上讲,可以采用财政支持、帮助借贷、发动社会募捐、建立困难企业基金等办法,解决困难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问题。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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