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乡镇均建立了工会组织,但没有工会专职干部的却极少。某县共有乡镇46个,46个乡镇均建立了工会委员会或设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没有编制,这些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主任,或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或是由副乡长、副镇长兼任,还有的甚至由乡镇党委或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有一个乡竟然由教育专干兼任……
实事求是地说,一些乡镇的兼职工会干部在承担法律和章程赋予的职责上确实尽了心,努了力,但他们不仅要干工会工作同时还要做其它工作。他们没有“分身术”,一双手又能按几个坑?而笔者通过调查发现,乡镇兼职工会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会职责的也不在少数。在这些干部看来,自己反正有一个职位,工会干部一职不过是“兼兼”而已,工会工作抓不抓,抓好未抓好,对自己影响不大,所以该管的事不管,该开的会不开,该举办的活动不去组织。如此,一些乡镇工会也就徒有虚名、成了摆设。
在乡镇一级中,大都设有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共青团等等专干,但没工会专职主席或主任的鲜见,配专职干事的基本没有,这确实就有些不正常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靠田吃饭”的纯农户较之以往少了许多,乡镇企业、合资、个私和民营企业在广袤的农村如雨后春笋,有的甚至已经占据了“半壁江山”。如此,靠工资作为稳定收入的劳动者当然也就日渐增多。凡是有企业的地方必定有职工,没有职工也就不会成其为企业;而有职工的地方都必须建立工会,各地对这方面都有要求,《工会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那么在管辖的企业众多、职工也众多的乡镇一级,虽建立了工会组织,但却没有工会专干、工会工作如何开展?这不是“摆设”又是什么?
乡镇工会因无“编制”而没有工会专干的现象,严重制约了工会的组织建设,影响了工会的作用发挥,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十分不利,于乡镇所管辖的各类企业的健康发展无益,确实应引起有关党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的高度重视。 ■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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