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广东省总工会新近明确表示,今后省(部)级劳模原则上不得安排下岗。在企事业单位的改制中,对省(部)级劳模必须优先安置。
此前,广东省在企业关停并转中,一些劳模相继陷入下岗或失业的困境。包括多位省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不断呼吁,必须加强保障劳动模范的基本权利,尽量让这些做出过突出成绩的劳动者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广东省总工会针对劳动模范新近出台的保护政策明确提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下岗,已经下岗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要优先安排再就业,关停并转企业要优先安置劳动模范。
据介绍,广东省约有省(部)级以上劳模1.2万人,他们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倾情关爱。目前,省财政每年拨出近2000万元专款,用于解决2001年前全国和省劳模的荣誉津贴,并向2001年后当选的全国和省级劳模每人发放1万元奖金。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还特别拨款500万元,用于帮助困难劳模解决生产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