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办的支持下,原西安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职工陈培槐打赢了与单位的劳动争议官司。当他拿到单位赔付的12500元补偿费时,感动地连声向市总工会道谢:“多亏市总工会帮忙,使我打赢了官司,要不然我的生活都成问题……”
现年53岁的陈培槐,1980年6月被招入西安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二工区一大队做混凝土工。1992年6月单位让他在家待岗。待岗期间,陈培槐曾要求一大队安排上岗,但一大队一直没有给予安排。1998年3月一大队以旷工为由提出对陈培槐予以除名,同年5月30日四公司下发文件同意对陈培槐予以除名,但一直没有向本人送达除名通知书。去年4月1日,西安市第四建筑公司又在报纸上刊登通知:凡与本公司有劳动关系,目前未在本企业上班,又未与企业签订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请在通知发出后30日之内到本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今年2月16日,陈培槐到一大队要求安排工作,劳人科告诉他已被除名,并拿出了除名批复文件,这时陈培槐才第一次见到书面处理材料。他到西安市总工会上访求助。在协调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市总建议他依法解决问题。他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但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他又继续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他因长期在家待岗,生活拮据,没钱聘请律师。又只得向市总工会请求援助,市总信访办指派工作人员赵延祥为他免费代理。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西安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一次性给付陈培槐补偿费12500元;双方终止劳动关系。日前,在工会帮助下陈培槐终于如愿以偿拿到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