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煤矿工会不断完善经费收缴制度和奖励机制,实现了工会经费逐年稳步增长,2001年至2003年工会经费收缴分别较上年增长了6%、23%和10.1%,为煤矿系统工运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近几年来,省煤矿工会坚持把工会经费收缴作为各级工会一把手的重点工作之一。每年在全委会上与各基层工会签订收缴责任书,层层落实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为了使经费收缴有章可循,省煤矿工会分别制定了《财会工作竞赛评比办法》、《基层工会上解经费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办法》以及《上解经费回拨补助办法》等。对经费收缴情况做到每月有记载,定期公布通报,对完成任务的基层工会和个人及时奖励。与此同时,还将工会经费拨缴完成情况与基层工会评先选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调动了各级工会收缴经费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