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近日,四川成都市总工会与新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总工会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在乌鲁木齐签订了跨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今后在新疆上述三地和新疆建设兵团务工的成都籍人员或在成都务工的新疆籍人员,一旦在工作地受到劳动权益侵害时,只要向劳务输出或输入地的工会投诉,就可以得到工会的法律援助。
《协议》包括七方面内容,其中约定:“一方受理援助案件需另一方搜集证据的,可委托对方调查取证。接受委托一方应积极配合,并如期反馈。务工人员经济困难或其它原因,不能前往案件受理地申诉、起诉或申请执行的,经务工人员本人申请,可由务工人员住所在地一方,与案件受理所在地一方协商同意后,代为受理,协助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同时还规定各方要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服务”。
据了解,新疆每年外来务工者有100多万人,其中来自四川的约占四成。同时,在四川打工的新疆籍人员,也逐年增加。由于多种因素,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事件在新疆、四川两地时有发生。这次两地所属工会以成都农民工走失沙漠事件为教训,携手开展跨地域法律援助合作,构筑“维权联盟”,将为今后解决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和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探索出一个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