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职工代表现在开始“持证上岗”了。日前,在江苏镇江市润州区某家民营企业召开的一届二次职代会上,一位职工代表在领到了由区总工会主席颁发的《职工代表证》后,欣喜地说:“现在领到了《职工代表证》,既有一种荣誉感,更有一种责任感,今后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要更高了。”据了解,这是今年镇江市总在各辖市区推行《职工代表证》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出现的新情况。
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和非公经济迅速发展,职代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现,广大职工对职代会、职工代表寄予了更高的期望。但同时,职工代表企业员工的身份决定了其在开展集体协商等维权工作时难免有顾虑,即便与业主有不同意见也不敢提。针对这一情况,镇江市总决定推行《职工代表证》制度,通过规范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为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此次颁发的《职工代表证》,即由润州区总会同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样式,负责监制,代表证上加盖两家单位印章。证件上明确开列了职工代表的主要职权,如职工代表在本单位职代会或本地区联合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有权对企业执行职(联)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参加对本单位或本区域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等。其中尤其突出了对职工代表个人权益的维护保障,如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其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任职期间,非本人原因,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等。 ■郑飞星 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