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它与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关系有何不同?
答: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集体合同制度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在集体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协议的制度。工资是职工的基本生活的来源,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因此,工资分配问题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工资协商是集体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既可以作为工资问题的专项协议书,也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3年,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是一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