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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04-11-09 23:26:5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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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工资集体试行办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中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需要具备的条件做了以下规定:一是正式投产开业;二是具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所需数据、资料;三是有企业工会组织或半数以上职工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根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展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近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只要建立企业工会的,都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在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在已改制的国有企业,要积极进行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和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度;(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关键词:|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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