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会组织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答:工资权是职工的基本权利,工会应当把职工工资权作为维权重点,保障职工工资权不受侵犯。工会要积极参与有关工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使职工的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要按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原则,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的工资权;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并加强临督检查,保护协议的履行,以此来规范企业的工资分配行为;要加强工会在工资分配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应当征求工会的意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工会有权要求其纠正,并提请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工会应当支持、帮助劳动者。因工资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必要时还可接受职工委托代理职工诉讼,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