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31日,一位已经退休十年的老职工,手持两张原单位劳资部门确认的加班费欠条,来到了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要求帮助讨要十年前1011天的加班费。“这还真是一件奇事儿。”西安市总信访室的工作人员很惊奇。
加班费打白条
记者了解到,退休老人燕梁(化名)原是西安某国企机电公司职工。据他讲述,原来单位效益一直不错,生产任务重。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公司内部规定一年之内除10天法定假休息外没有其它休息日,但是加班工资却不按时结算,都记在劳资部门的账上。
燕梁随手拿出两张经单位劳资部门认可的加班费欠条,其中第一张计欠付647天加班费,第二张计欠付364天加班费,并有单位领导的签字和盖章。老人继续说:“单位的劳资部门也认这个欠条的账,但是总说没钱无法兑现,这件事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已经退休十年了,都七十岁的人了,我看这辈子都等不来这笔加班费了。”
讨要加班费困难
记者了解到,单位被拖欠加班费的不止他一个人,其他众人要燕梁先到工会咨询一下相关政策。这些工人多次找到单位,但是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燕梁说:“为了企业的发展,职工加班付出汗水并没有怨言。但是,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相应的报酬。可是十几年过去了,加班费一直不兑现,许多年纪大的退休职工等不了了,再说现在物价涨得飞快,我们还要吃饭呢。你单位为什么就不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呢?现在单位门口又设有岗哨,没有上岗证根本进不了单位,见不到负责领导,连话都说不上,这加班费该怎么讨要?”
问题令人费解西安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感到很费解,这个由单位劳资部门认可的1011天的加班是怎么形成的,小小的加班费竟成为跨世纪案件。按一年49个单休日推算,老人在退休前已是20年没有休息过,一个生产如此繁忙的单位,其效益应该可观,但为什么支付不了加班费;这两张欠条只写加班天数,没有记录应付加班费的金额,过去十几年后,不知现在如何计算加班费;单位为何不将加班费逐月结算,以至几十年的加班费不予清理,该单位的财务制度为何如此特殊;作为国企,当每位职工退休时,都要与有关部门清理手续关系,为何这个单位在职工退休时不与其结清这些经济手续;每年年终各级财政机关都要组织财务大检查,此类问题早就应得到及时纠正,可是企业这种违规行为竟能通行无阻,几十年如一日而屡试不爽,他们把国家政策、法规置于何地? 李承华 本报记者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