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出关于加强文体娱乐市场临展临演临赛门票价格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今后,在西安市举办的各种临时性展览、演出、比赛需对外销售门票并收费的商业性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在制定门票价格时,要依据举办活动的实际投入费用成本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据了解,今后,凡在西安市举办的各种临时性展览、演出、比赛需对外销售门票并收费的商业性活动将在指定区域,不得影响群众免费活动场所。举办活动的主办和承办单位经营者在举办活动期间,必须提供与备案内容一致的展出、演出、比赛项目和相关服务,并在经营场所标示备案的活动项目及收费标准。经营者不得随意变更备案项目,不得随意收取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备案时,要严格检查相关的备案资料,对不符合条件或隐瞒事项、所备收费标准不实的一律不予备案。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