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各级工会组织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工会组织,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过程中,切实发挥工会的在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权益上的作用。
在广泛组织职工群众上发挥作用。根据企业的中心工作,结合“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主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探索劳动竞赛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深化主题、加大力度、创新载体、健全考评机制,完善奖励办法,为广大职工建功立业搭建平台;推动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以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五小”活动,培育职工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争当“创新能手”、“竞赛先锋”、“创新示范岗”等,鼓励职工在技术创新的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方面多出成果;大力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深入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在积极引导职工群众上发挥作用。对企业工会来说,一方面,要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职工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组织“榜样在我身边”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激励职工把劳动热情焕发出来,把聪明才智展现出来;要在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掌握过硬的本领,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普法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法制意识,特别是学会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社会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在带领职工开创社会和企业文明新风上下功夫。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巩固创建活动基础。鼓励职工带头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带头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职工广泛参与和谐创建活动,将“和谐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十大孝子”的评选制度化、规范化,并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和谐企业建设。积极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新的文化载体,善于说服教育和示范引导,用真理引导职工群众思想,用真情温暖职工群众心灵,用真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在服务职工群众上发挥作用。企业工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紧紧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职工合法权益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第一监督人的职责。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建好企业内部的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积极开展就业帮助、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医疗互助、金秋助学等活动,健全完善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群众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根据生活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下岗失业人员送培训,为大病家庭送医疗,为子女上学困难的家庭送助学。同时,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做到因人施助、分类帮扶、全面覆盖的目标,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上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在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上发挥作用。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必须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协商协议、调解仲裁等途径,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矛盾,把维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以困难职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积极协助各级党政解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须经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强化以平等协商、集体合同为核心的维权机制,坚持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视研究和大胆探索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源头参与机制建设,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法律政策保障。(作者系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