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约好了一般,各地媒体传递着同一个声音:高温又来了!高温天气已经袭击了全国大多数城市,酷暑提前来到。这样的时候,人们不得不想到那个绵延了数年之久的沉重话题:热热热。这不是一种夸张的感情抒发,而是真实存在的现实图景。
人们不得不说起那个 “长寿”了47年之久的暂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是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劳动保护法规,时至今日,它已经“暂行”了47年,翻翻里面的规定,竟然还保留着夏季露天作业“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等内容。它还会继续“暂行”多久?对此,我们也难以展开想像。
“通知”代替法律,一直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奇怪现象,防暑降温亦不例外。然而我们不希望继续看到火烧眉毛时各级政府和部门接连发布防暑降温的“紧急通知”。某种程度上,通知越是“紧急”,越是说明我们没有充分的准备。公众需要的是契合时代的立法和日臻完善的高温预警机制,如此方能以不变应万变。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遭受历史罕见旱灾的重庆市已经先行一步,经过一年多的前期调研,正在酝酿出台我国首部“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目前,《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已经通过了立法听证,施行指日可待。“重庆经验”告诉我们:高温天气固然是人力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但保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里免受伤害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我看来,这是政府的不作为。那些在高温下工作的人们,需要政府用积极作为给他们撑起一片阴凉,这是劳动者应得的福利,及时的高温立法和良好的法律执行,更抚慰着高温下的人心。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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