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交通工会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前移维权关口,积极作为,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劳动竞赛、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着手,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把维权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提高了维权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交通工会把督促单位行政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和依据,要求凡是与企业、经济实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其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指导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也要与短期工、临时工、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力争在2008年实现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
着力推进以工资收入为核心内容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工作的质量和履约率。建立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构和机制,加强集体合同履约监督,督促违约整改,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约情况,同时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用工结构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
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国企改制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推动建立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加强工作的实效性。
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年”活动。积极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协助政府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和监控机制。推动解决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统筹以及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信访接待、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