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总工会将“全省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等3个会合并成一个会召开,减轻了基层工会的负担,这也是上级工会领导机关树立服务基层意识的一种体现。
“机关化”、“行政化”、“活动型”、“事务型”以及缺乏积极进取意识——这是辽宁省市工会领导对部分工会领导机关现状的共识,他们清楚,如此状态,难以承担起党和政府委以的重任,也不能使职工满意。
为此,辽宁省、市工会领导机关近年来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在机关建设及工作机制上做出了有益探索。
2004年3月,辽宁省总针对会议过多、活动过多、基层负担重等问题,相继出台了《省总工会关于规范会议、活动的暂行办法》、《省总工会关于规范评选表彰活动的暂行规定》,对召开会议、表彰先进、举办活动及参加人员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工会领导机关如何更好地为职工服务?这是许多市认真探索和研究的问题之一。沈阳、大连、鞍山等市近年不断扩展困难职工救助中心的工作职能,对困难救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咨询、追讨欠薪等实行“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群众。辽阳市总还成立了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铁岭市总将法律部、生活保障部、劳动保护部、女工部四个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的部门整合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办公室,设立维权接待室和劳模接待办,开通热线电话,提高了维护能力。
鞍山市总从2005年7月开始实行“三个三分之一”的工作模式,选派三分之一的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抽调三分之一的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保留三分之一的机关干部处理日常工作。他们将25名机关干部下派到县区、乡镇、街道、非公企业工会任职,既锻炼了干部,也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工会工作的开展;25名进行专题调研的机关干部写出了一批有分量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及市总工会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推动了许多工作难题的解决。
加强考核,引入竞争机制,是各市加强机关建设的又一探索。近几年,沈阳、抚顺、营口、铁岭、朝阳、锦州等市普遍实行了干部竞争上岗、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工作考核等措施,努力提高工会领导机关执行能力。铁岭市总工会先后制定了《市总机关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目标申报、填写目标管理卡、工作总结、审查核定、成果评价5个环节考核,并与奖惩及任免使用挂钩,使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实效性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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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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