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全会上下向农民工兄弟喊出了“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以来,各类进城务工人员亲身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关爱和温暖。然而,记者在各地市工会维权、信访等服务机构采访时发现,由于一些农民工对相关法规了解不够,盲目向工会求助,不但得不到应有的帮助,也导致了他们对工会组织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因而有必要进行相关宣传,帮助他们走出如下求助误区:
误区一:“有困难找工会”,工会就是万能的,把工会的职能范围无形扩大化了。任何工作都有一个职责范围,并非包罗万象,灵丹妙药,一来就非得给解决问题。例如宝鸡陇县一农民来到西安市总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服务站”,既没有身份证,又没有证明、介绍信,就说他是进城打工的,看到某报刊上登载着“有困难找工会”的文章,便拿着某报刊到“服务站”来了:说他孩子上初中,现开学无钱缴纳学费,请求工会帮他孩子把学费缴了。任凭接待人员怎样向他解释,需要他本人的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工会及居住所在地的证明、介绍信,不能仅凭他嘴说,工会就要给他钱帮他孩子缴纳学费,他就是听不进去。还说“有困难才来找你们工会,你们解决不了我的困难,就不要说有困难找工会”
误区二:“有困难找工会”是需要有证据的,没有证据证明你有困难,工会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商州来西安打工的李胜娃,经朋友介绍给一家装饰公司做普工,口头说好每月500块钱,三个月过去了,没有拿到一分钱,前来“服务站”请求帮他向老板讨要1500元工钱。接待人员询问他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或者“招工登记表”、“报名表”之类的证据?他回答都没有。再问他那个介绍的朋友还在不在?回答现在找不着。面对这种寻求“服务站”帮助的农民工,工会负责接待的同志也只能爱莫能助,有劲使不上。
误区三:农民工自己不懂法,明明自己做得不对,却非要工会帮他维权。从甘肃来西安打工的农民工杨勇,在南郊某民营企业当电工,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没有提出异议,半年后杨勇跳槽到另一家私营企业去工作了。近日他却来希望工会帮他讨回前一家企业还欠发他的三天工资100元钱。待工会与那家企业老板取得联系时,那家老板说:他临走时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把电工工具交给看门人就走了。今年三月、五月我还先后两次送他到劳动主管部门办的安全员学习班进行培训,光培训费就花去上千元,还为他办了工伤保险370元,我没有找他的麻烦,他还要他三天的工钱,我正愁找不着他呢!
维权是有前提的,工会是依法维权的群众性组织,讲究证据、合法。作为求助者,也要知法、学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而且作为工会,不仅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要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做到双向维护。因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只有掌握好维权的证据,以使自己在维权的时候处于不败之地。
只有走出上述误区,工会才能帮你们这些“自助之人”。■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