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8岁的农民工徐秦昌,2005年7月9日经人介绍到陕西某建筑机械租赁公司任塔吊司机。今年6月1日晚7时许,徐秦昌在修理塔吊大臂时发生意外,左腿股骨中下端被砸断。住院治疗仅25天,该单位就停止支付医疗费,并停发他的工资,要求他出院回家,并提出要终结和徐秦昌的劳动关系。这时徐秦昌腿伤未愈,根本动不了,只好让父亲到西安市总工会咨询有关政策,以得到法律援助。
7月5日,徐秦昌的父亲来到西安市总工会,适逢工会副主席蔡全发接待,徐父诉说了他儿子的遭遇。蔡副主席听完后,翻阅了他带来的相关材料后,要求服务站派专人协调此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热情的帮助,协助他申报工伤,不仅帮助徐秦昌代写工伤认定和鉴定申请,还为他补充了相关材料。不仅如此,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还免费为他代理诉讼,帮助他依法讨回自己的工资和医疗费。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6年8月30日对徐秦昌的情况批复认定为工伤,使他的劳动权益得到了及时地维护。
徐秦昌得到批复后,特地拿着这份批复文件到西安市总工会致谢,感谢市总工会的蔡副主席和帮助过他的工作人员。■赵延祥 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