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企改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企业发展,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动员职工积极支持、参与改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首要职责”。这是记者采访安康市总工会最深的感受。
2003年,安康市政府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的国企改革任务,并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国企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并取得了成效。截至去年底,累计完成改制国企368户,涉及职工近3.5万人,占全市418户国企总数的88%。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机制不活、包袱沉重等原因,全市国企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个别企业最高达300%以上。要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该市经过三年的努力,解除各类金融债务7.6亿元,引进民间资本3亿多元,盘活闲置资产5亿多元,妥善安置职工近4万人。原国企拖欠的职工工资、各类保险、集资款、医药费等,通过改制均优先得到落实,解除合同补偿金按政策补偿到位,不少企业甚至超过标准。改制后的企业绝大部分经营状况良好,职工情绪稳定。
安康市的国企改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会组织功不可没。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参与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为成员,积极参与制定了市上出台的一系列改制文件和政策,并将国家有关改制政策规定、法规在《安康工会信息》上刊发;市总工会及县区工会均为市、县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始终参与对国企改革政策的制定,改制方案的审批,优惠政策的审议。为了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决定权,市总与市国资委联合行动,整顿重组了市直20余家国企的职代会,确保职代会的代表资格、结构、产生过程等符合《条例》规定。
截至目前,安康市所有改制企业改制的方案均通过职代会审议,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会,过半数代表同意,方案方可审议通过。而绝大多数表决都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至今,没有一起因职代会程序或代表资格等不合法而使改制方案受阻的案例。
■本报记者 柳江河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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