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陕县总工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同步推进。
他们首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和《廉洁班子、廉洁干部条件》等相关制度,统一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和“三廉洁”创建活动,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有序,常抓不懈。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该工会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了三次以上的党风廉政和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的专题教育,确定了党员廉政建设联系户和主要领导廉政建设联系点,并逐步加以完善巩固。“十不准”的落实经过了职工大会讨论,然后装框上墙,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身教重于言教,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请报表和礼品登记表,在申报之前交由职工大会监督、审定。为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县总工会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对于困难职工救助、劳模推荐评选、举办大型活动开支情况等进行公示,还制定了“实物采购单”、“公务租车登记单”等。同时把一年一度的经费审查工作增加到一年两次,2005年上半年的经费审查工作已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审查完毕,其结论是“账实相符、开支合理、手续完备”,从源头上构筑了防范体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