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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基层工会委员会开展活动有哪些保障
2005-12-13 11:07:0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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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通先生:
       请问:基层工会委员会开展活动在时间和人员方面有哪些保障?  孙丽
孙丽同志:
       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组织活动,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人员上的保障,《工会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l、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果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工会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2、基层工会非专职委员从事工会活动必须占用生产时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之提供必要的时间,但每月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没有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其工资发放和其他待遇不受影响,按正常规定执行。3、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在相关经费中支付。基层工会专职人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的缴纳、发放、标准及来源与所在单位其他职工相同。此外。《工会法》还就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物质保障等做了明确规定。  
关键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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