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县以上工会离退休人员待遇如何解决
2005-11-08 09:49:58来源:
分享到:
  字体:【

百事通先生:
  请问:县以上工会的离退休人员,他们的离退工资及其它待遇如何解决?汉中  张忠为
张忠为同志:
  《工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根据这一规定和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协商一致的意见,县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由同级财政支付。医疗福利费用等,享受政府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
县以上工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交通费、住房等。享受上述待遇的除工会机关人员外,还含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工会事业单位,包括工会干校、职工学校、疗养院(所)、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等。

关键词:|如何解决|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