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天职。可不少企业职工感到,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一些工会组织躲躲闪闪,不敢站出来为工人说话,工会的监督职能弱化,作用难以发挥。据笔者了解,目前企业工会“监督难”有四种表现:
无法监督 一些工会领导认为,工会的监督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有效保证,对企业行政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约束机制,企业的一些重要决策将工会排斥在外,对监督涉及职工利益的大事很难从源头上进行参与。特别是一些改制企业,工会组织被并入政工部门或综合部门,工会主席由党委领导或行政领导兼任,有的甚至由中层干部兼任,工会干部既搞工会工作,又负责党委、纪委、共青团组织的日常工作以及一部分行政工作,角色很难摆正,监督职能名存实亡。
不敢监督 在某些企业,工会干部的“生杀”大权实际掌握在经营者手里,尴尬的处境令工会组织难以监督行政。一位老工会干部谈到这个问题一肚子苦水:监督必会产生矛盾,一有了矛盾工会组织生存都会有问题,工会干部的饭碗更会是朝夕难保。
拒绝监督 少数企业领导对工会的地位和职能认识不足,甚或有偏见,往往认为工会只会吹拉弹唱、打球照相,没有多大用处,还时不时给企业找麻烦,因而拒绝工会的监督和参与。还有些企业领导常常以生产任务重、资金紧张等为托词,不拨经费,不给工会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无视工会的监督职能。
不愿监督 正是由于目前工会“监督难”、“难监督”,一些企业的工会主席对侵害职工利益的做法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一些工会主席由于工作压力大,又不被领导重视,自身待遇低于同级行政管理干部,情绪低落,因而在对待监督问题上,往往采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最不应该的是,个别工会干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常常站错了队,不仅不维护职工的权益,还替行政开脱责任。
工会履行监督职能,不仅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不仅是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经营者的一种爱护,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漠视的。破解当前工会“监督难”的问题,需要广大工会的不断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