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型机器厂工会与行政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编者的话
工会组织怎样代表和维护转制企业职工的利益,兄弟省市工会已经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他们用科学的维权观,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通过运用集体合同仲裁机制为职工保全资产,保障职工债权,依法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陕西重型机器厂工会与企业行政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这一法律文书的形式,进行资产保全,保护职工债权。这个尝试虽然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但是为依法保障职工合法利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有利于稳定职工和企业转制,他们的做法值得效仿和推广。
本报讯 陕西重型机器厂工会和企业行政以集体合同法律文书的形式,进行资产保全,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债权债务,为有效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步,为实施运用集体合同争议仲裁机制维权奠定了基础。目前,这在我省企业中尚属首家。
拥有6164 名职工的陕西重型机器厂,由于种种原因,企业长期亏损,处于半停产状态,企业欠债达6.5亿元。其中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疗费以及欠缴的养老保险等债务共有8777.67万元。面对企业的困难和现实问题,作为企业工会组织,既要支持行政寻求解决企业困难,开拓生产经营的新途径,共谋企业的发展,又要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上级工会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厂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以企业所欠职工债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集体合同。
在企业改制时,尽管职工债务是第一偿还顺序,但在现实诸多企业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而使职工利益悬空而难以得到保障。集体合同作为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签订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一旦发生争议,就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依法对职工的权益得到有效地保障,有利于职工稳定和促进国企转制。据此,这个厂工会于今年年初提出通过签订集体合同这一法律文书,进行资产保全,保障职工债权。这一问题的提出,得到了厂长章为群的肯定与支持。厂工会多次召开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进行讨论,对企业从1990年出现亏损以来,所欠职工工资、集资款、医疗费以及所欠缴的养老金等各项债务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和统计,企业和职工在对债权债务认定一致无异议的前提下,并反复与企业行政协商集体合同的条款,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以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正式签订了《专项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从它的提出到最后签订,完全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条例及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准则,以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为基点,依法来保障职工的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甲方(企业)应在协议生效后开始逐步偿还债务,如在合同期内无力偿还,以企业有效资产变现首先偿还所欠乙方(职工)债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以后,不少职工说:“企业有困难,我们理解。不管企业以后怎么变,职工的利益在法律上就有了保障,这一下我们就放心了。”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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