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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要闻 源头预防职业病难上加难
2005-08-30 08:57: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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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一些企业在投资建设时,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及审核,造成了工人一直要在恶劣的场所下作业,现在面对这样的现实,无奈之下,只能加强劳动者的防护和缩短劳动者防护时间,采取被动保护措施。但是,这种措施往往效果不佳,不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2005年5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为了保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建设单位违反第2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其中之一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卫生部还于2003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做好职业卫生的审核、审查和验收工作。
  据调查,目前我省职业卫生主要问题是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不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审查。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我省经国家投资、经费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有242个;2003年重点建设项目103个,而2003年全省申请职业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仅6个,不足3%,远低于全国2003年34.49%的平均水平,严重影响了《职业病防治法》“关于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策略的贯彻实施。
  省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申秀琴说,我省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工作难度大的原因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其次是企业的防护意识。在我省有些项目不用经过职业病审批,项目就能立项上马,而想在项目开工后再进行职业病监督管理,那更是难上加难。申秀琴说,因为我省的监督力量很差,省上仅有3名工作人员,地市一级更少。有专家预算过,如果企业在前期建设中为职业危害方面多投入一元钱,就可给后期防治节省出70元钱。可是由于政府部门卡的不紧,使原本没有预防职业危害意识的企业或者个人更不愿意搞这项工作。西安南郊的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是我省唯一一家具有职业病危害评价国家资质的单位,从事评价工作多年的刘亚杰主任告诉记者,从去年到现在他们职业危害评价共做了29个,其中陕西只做了7项,剩下的都是给省外做的。刘主任说,在我省主动要求做职业评价的单位基本没有。现在很多单位一个项目的建设开工只注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认为职业危害就应该在环境评价里包括,所以很少考虑职业危害评价,这就导致了企业领导者对职业危害评价思想上的忽视。从而使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比较艰难。
  一个项目开工投产了,表面的热火朝天掩盖不了冷酷的职业病威胁。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生命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经济发展不应以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职业病防治,加大从源头预防的力度,给劳动者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完)
关键词:|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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