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强县结合本县的实际,三管齐下,不断强化工会经费收缴措施。
一是委托财政代扣。今年元月,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全部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实行了代扣;二是委托地税部门代收。今年6月,县总工会在认真摸清工会经费来源的基础上,积极与县地税局进行协商,签订了委托代收协议书,下发了《关于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的通知》及《实施方法》。从7月1日起全县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三是强制收缴。今年3月份,县总工会与县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通知,对无故逾期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单位,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由县总工会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徐顺明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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