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请问:什么是工会的诉权?
西安 万为为
万为为同志:
诉权是法律赋予法律关系主体进行诉讼的基本权能。诉权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的,只有国家法律赋予了其这项权能时才具有。《工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会的诉权,赋予了工会独立民事权利主体的资格。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确立和诉权的确认,使工会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它保证了工会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与其他权利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职工或工会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可以以一个独立的主体资格诉诸法律,参加诉讼活动,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