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用政策、法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出路。目前,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八大问题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劳动关系问题 没有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是进城务工农民工存在的普遍问题。据调查,在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中,8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便在中外合资企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也没有签订合同。大多数农民工认为签订劳动合同非常重要,认为签订劳动合同使在出现劳动纠纷时有章可依。但许多用人单位根本不肯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农民工随时可能被解雇,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保护自己,申请仲裁也难以实现。
劳动保障问题 目前,只有少数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民工所在单位为他们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手续,缴纳保险费,而大多数地方的农民工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也没有最低工资制度和社会救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民开始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九十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水般涌向城镇。但是,这些数量庞大的农民工,没有工人身份,被排除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没有起码的劳动福利保障。
劳动强度、时间问题 我国劳动强度分为4级。几乎所有的农民工的劳动强度都在3级或4级。其中,3级的为餐饮业,4级为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作不少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脏累活儿,如装卸、搬运、土建等,这些工种的工资待遇都比较低,工作时间普遍较长,8小时以内的只占2%,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还占到了1/5。尽管农民工为了挣钱,愿意加班加点,但得到的加班工资的并不多。据调查,在可拿加班工资的人中,从未拿过的占54%,一些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采用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办法来创造效益。
就业歧视问题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存在着严重的待遇不公平现象,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机会不同。比如有些地方将行业工种分为允许使用、控制使用、不允许使用农村劳动力三大类,以控制用工单位使用农民工的数量,腾出岗位安置城镇职工。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规则,不利于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大了社会成本,降低了效率。二是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依然严重。即使农民工从事的工作与城镇职工相同,但他们的待遇相差比较大,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福利和工资收入的差别上。
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问题 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安全卫生保护措施;有的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连在一起;有的用人单位让农民工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采取轮换的办法,使他们在尚未发病时被打发走,以逃避责任。有的单位伙食极差,一天三顿只能吃馒头夹咸菜、喝自来水。在高风险的建筑行业,只有1/3的农民工有齐全的安全保护措施。
务工成本问题 农民工离乡手续多,办证费用高,进城门槛高。外出前须在当地乡镇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婚育证明》等手续,同时还需要缴纳一笔费用。在农民工输入地,农民工进城需要办《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等各种证件,一个证要几十元,一年一位农民工为办证就得交几百元。
参加工会组织问题 工会组织是工人运动的产物,是代表工人利益的团体,理应成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重要阵地。但目前,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会组织,或者企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是一个有效办法。
计划生育和子女教育问题 在计划生育方面,对农民工育龄妇女管理不到位,超生现象日益凸显。随着跟父母进城打工的子女越来越多,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没有流入地户口,没有享受当地政府教育资源的平等权利,民办学校的高收费又让他们望而却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民工心头的一块心病。
■杨川 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