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4月份,大荔县户家乡古稀老人尹本勤怎么也没有想明白:“我干了30年了,平时没能享受同工同酬,每次政策性升级也没有,现在给我2000元钱,让我回家,连一个退休待遇也得不到,心里总是不平衡。”
说起尹本勤老人,他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的1975年被招收为农民工,在大荔县盐池洼排碱指挥部当工人,同年7月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次年,按照大荔县计委(76)23号文件规定,大荔县盐池洼排碱指挥部与尹本勤所在辖区公社签订了临时工使用协议,协议连续签了四年。尹本勤就这样在盐池洼排碱指挥部工作了9年。期间,还从事了四年的会计工作。到了1984年9月大荔县原水利局(现水务局)将尹本勤调到局属的物资组,又继续干了四年的会计工作。
1988年4月,水务局原局长将尹本勤又调到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改水办工作,曾任出纳、门卫等。2005年4月份,水务局下属的改水办让尹本勤回家,答应一次性支付2000元了事。
尹本勤不乐意了,对这个干了30年工作的老人来说,还是个副业工。现在,他觉得单位给他支付2000元钱,难保证其晚年生活。他要求单位应该依法补交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退休的基本待遇。
2005年4月19日,尹本勤老人向大荔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这位老人企盼有一个说法,能让他心里安然一些。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