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在这一办法的附件中,明确写明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需要填写选票。这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过程中投赞成票不需要动笔的做法(新华网3月8日)。
这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但是千万不要认为它无关紧要。
去年底,黑龙江的高层集体腐败案被严肃查处,引起了人们深刻的思索:当初,这些人作为候选人时可能问题就已存在,他们是如何顺利闯过选举这一关的?原来,“魔鬼就在细节中”: 人大会议公布的选票填写方式是:赞成的不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圈”。 这等于一动笔就把自己弃权或反对的选择公之于众,“无记名投票”变相成了“记名投票”。在这种选举办法面前,许多代表只能无奈地选择“赞成”,于是那些“问题候选人”顺利地“带病”当选。
正是看到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才有人大代表联名提案,要求改进选举和表决方式,才有全国人大修改相关规定。
现在,新的规定意味着,不划票就是废票,黑龙江的“魔鬼细节”不会再践踏民主了。
全国人大还首次明确了按表决器采用“无记名”方式。这又是一个“细节”问题。
在用表决器表决时,即使只需轻轻一按,但仍有个别代表放弃了这一神圣的权力。此前,通常将这种情况视为弃权。这一计票方式导致弃权票增多,没有准确地反映选举、表决的真实情况。因为按弃权键是行使了表决权的,而未按表决器则根本没有行使表决权。人民代表 每按下一次表决器,都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投票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完成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投票选举是法律赋予每位代表的神圣职权,也是一种法定的职责,代表岂能不作为?
按照新规定,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而且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这一规定既消除了少数代表按表决器的疑虑,又使选举或表决结果能够更加精确地反映民意,具有更强的公信力。
这些细节和技术问题看上去和选举结果没有关系,实际上与民主的实现息息相关。因为程序是否民主,是确保民主能否真正实现的基础和前提,民主只有从程序和细节上加以保障,才能真正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正是在这些细节里,我们听到了民主前进的脚步,虽然它的声音并不轰轰烈烈,却坚实扎实,铿锵有力。■马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