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各县区将建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本报讯 记者从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作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援助力度,咸阳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决定,在该市各县区成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以便更广泛地帮扶困难群体,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心中,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保障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据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孙永利介绍,咸阳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自2002年9月成立以来,在扶贫济困、培训特困下岗职工,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以及在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然而,在改革开放和企业改制过程中,咸阳市绝大部分县属企业均被淘汰,许多企业职工下岗失业。部分下岗职工心理不平衡,需要开导;有些下岗职工生活确实困难,需要救助;有的下岗职工很想再就业或创业,但技能单一,需要帮扶和培训。但由于县区一级普遍未设困难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只能通过工会组织每年开展的一些相关活动和调研获悉各区县困难职工的情况,对困难职工寻求援助和援助中心实施援助都很不方便,以至于部分困难职工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可以向他提供援助。为了全天候、更直接、更广泛地帮扶困难职工,咸阳市总工会通过与政府的联席会议,提出了建立县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方案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在资金和编制方面的全力支持,目前,县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悉,咸阳市区县各个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编制为2人,所需编制在县区财政供养单位中调剂解决,所需资金也由县区财政解决,不足部分由县区总工会面向社会筹集。县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职责是: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对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实施紧急救援,同时参与职工群体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信访接待工作。■本报记者 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