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全面总结近年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验交流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张金城等10人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在京外地施工企业工会联合会等100个工会组织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温大光等84人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全总首次表彰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会干部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社会上叫响了 “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次表彰的先进中,西安市总工会、宝鸡市总工会被授予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公职律师张玉林被授予 “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标兵” 荣誉称号;黄陵县总工会主席李中兴被授予“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