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期以来,有些企业老总利用手中的权力,擅自给自己定工资、发奖金,其标准要比普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高出若干倍,甚至是天壤之别,年度薪酬达到数百万或者几千万的也并非鲜见。个别企业老总有时也会把这些所谓的薪酬标准装模作样地拿到相关会议上讨论通过,但那只是象征性的,是为了走形式,是为了推卸责任,是为了掩人耳目,许多职工群众对此只是怒而不言,却早已深恶痛绝。7月16日,众多媒体报道了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消息。根据《解释》,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
企业老总如此违规自定薪酬,不但是对企业利益的侵占,是一种腐败行为,同时也严重拉大了与职工收益的差距,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挫伤职工的积极性。对一些企业老总的薪酬方面加以规范约束,有利于形成清正廉洁之风,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创造性和劳动积极性,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我们的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只允许为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决不允许私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提出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其中第七项明确指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近日中央纪委发布的这个《解释》,能够更好地促使“七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时的。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职工要提高与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勇气,一旦发现企业老总有违规自定薪酬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查处。这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说,更要深入学习理解《解释》的规定,加强自律,避免发生“跑偏”现象。(葛瑞原 王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