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工会干部,如何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工会工作相结合,牢牢把握执政为民,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条主线,抓好“两大机制”(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制度)建设,是摆在我们工会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现就自己在这方面的实践与思考,谈些体会。
《工会法》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放在突出位置,这是新时期工会组织工作的现实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进一步走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与职工的矛盾会显得越来越复杂。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也越来越重。按照《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另一个是建立职代会制度。农机系统工会在两项制度建设上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
坚持不懈地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2001年7月15日,农机系统下属的唯一企业单位农机公司在召开职代会期间,经5名职工代表与4名公司行政领导平等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其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技能培训、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工福利、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合同期限等。去年经协商,增加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
坚持不懈地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我们系统下属单位农机公司坚持每年召开两次职代会,行政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公布重大事项,征求职工意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02年4月份,公司计划对部分楼房进行拍卖,在职代会上,职工提出将拍卖地钱首先缴纳养老保险金,然后再还债。公司领导根据职工意见,给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现在,已有32名职工退休后,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坚持不懈地推行“维权听证会”办法。我们从2002年开始,实行“维权听证会”办法。即企业处分职工,必须由工会出面召开有党、政组织领导、职工代表、被处分职工参加的听征会。实践证明,召开“维权听证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好形式,其好处主要有三点:一是通过召开维权听证会能较彻底弄清事实真相,明辨是非,督促行政修正错误决定或取消不当处分;二是若过错确实在职工一方,处分适当,则可通过“维权听证会”使受处分职工心服口服,并促进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三是能增强职工对工会信任感,并能增强工会组织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促使维权职能的发挥。
在维权的实践中我体会到,要搞好维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工会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重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依法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依法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依法推行“维权听证会”办法;依法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法建立和健全工会宏观参与制度,从源头上、宏观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解决职工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新时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工会工作创新与发展。(作者系澄城县农机系统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