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渭南市总工会明确了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评选对象分别是:运输、交管和全市各类企业中的车间、工段、科室、班组、站(所)等,拟定每年评选12个“渭南市工人先锋号”,并在此基础上推荐“陕西省工人先锋号”,并要求每年的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班组)原则上从“工人先锋号”中产生。对获得 “渭南市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的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并接受公众监督。
渭南市总及时下发了 《关于开展“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深入企业督促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激发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目前已确定示范点25个,使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不断成为推动我市和谐建设和引导全市职工干事业的旗帜,成为企业职工认可,社会影响广泛的工会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