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记者 刘强)日前,西安市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向各用人单位就相关事项予以提醒,要求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提示函要求,用人单位要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采取轮换作业方式,适当增加高温环境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降低劳动强度。要积极拓展“司机之家”、工会爱心驿站(服务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高温场所的,通过集体协商等程序商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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