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总工会将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基础工作,逐步形成具有工会特色的“1125多元化商解工作机制”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讯(孙虎林)近年来,宝鸡市总工会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实施宝鸡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市211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年来追回欠薪百万元。
近年来,宝鸡市总工会将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拓展阵地和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了具有工会特色的“1125多元化商解工作机制”:即各县(区)总工会普遍建立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职工(农民工)权益保障服务分队、普遍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会“5大员”劳动关系业务骨干储备机制,全要素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
注重打造基层维权人才队伍,两年来宝鸡市总工会共培训劳动关系业务骨干200余名,培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180人、劳动争议协调员93人。选树陕西省金牌调解员2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5名,全市共有211家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县(区)总工会均成立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021年成功推行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基础上,选树市快递行业协会为陕西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为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维权组织建设树立典型示范引领。
宝鸡市总工会联合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公职律师+公益律师+社会律师”模式,组建40余个服务分队、60余名执业律师参加的市、县(区)职工(农民工)权益保障服务团(分队),深度参与到农民工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处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两年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近千次,法律咨询5350人,调解纠纷820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0余件,办理结案20件,追回欠薪百万元。2021年被表彰为“全国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宝鸡市总工会还在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基层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工作备案、审查、季报、培训、档案管理、督导检查及建立以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和企业认可率为导向的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力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企业及企业主信用积分评价管理系统,强化对企业职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信用监管,为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增添新的推手。
目前,宝鸡各级工会指导重点企业用工107家,选树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家,选树宝鸡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5家。集体协商工作连年动态保持已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80%以上,规模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0%以上的目标。日前,宝鸡市总工会被授予“陕西省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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