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贸易强国背景下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
王铁山,宋 欣
(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710048)
摘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有利于促进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进出口贸易,推动贸易强国建设。服务贸易是RCEP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中国国际贸易和经贸合作急需加强和提升的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发现:中国与RCEP成员国在建筑、电信计算机和信息、其他商务服务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在金融、知识产权、旅游行业竞争力较弱;中国出口与RCEP成员国进口服务贸易互补性以建筑、运输、保险、电信计算机和信息行业为主,中国进口与RCEP成员国出口服务贸易互补性则以运输、旅游和建筑行业为主。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贸易强国建设步伐,中国应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及国际竞争力,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生活性服务进口,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积极对接RCEP促进更高水平的开放。
一、引言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正式生效。RCEP成员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个国家,覆盖人口总数达到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GDP和出口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30%,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贸易额达12.0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0.9%,可见与RCEP成员国的贸易往来在中国外贸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服务贸易是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领域,也是RCEP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探讨RCEP框架下各成员国服务贸易的竞争性、互补性,有利于在成员国之间现有经济联系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扩大并深化本地区经济一体化,增进各国民生福祉,这也是各成员国缔结RCEP的共同目的与愿景。
二、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性分析
本文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3个指标分析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性情况。研究数据选自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网站数据库2011—2020年的数据,并进行整理和计算。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
国际市场占有率(MS)通常用来衡量一国某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状况,是一个国家某种特定产品的出口总额与世界相同产品出口总额的比值。具体公式如下:
MSij= Xij /Xwj(1)
其中,MSij表示i国j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Xij表示i国j产品的出口总额,Xwj表示世界j产品的出口总额。一国某种产品MS数值越高,表明该国该产品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则越弱。为了更详尽地分析RCEP国家服务贸易市场占有率,本文将MS指数划分为5个区间:若MS指数大于6,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若MS指数介于(4,6],表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若MS介于(2,4],表明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若MS介于(0,2],表明具有比较劣势。经整理和计算,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如表1、表2所示。
从表1可见,在2011—2020年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市场上,东盟和中国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分别居第一和第二,并呈上升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在RCEP成员国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市场占有率在2.6%~3.7%间波动,并且自2017年以后呈递增趋势,有微弱的比较优势;泰国MS虽然小于2%,但自2015年开始逐年上升,发展前景良好;东盟其他成员国均小于1%,在国际市场所占份额较少,处于竞争劣势。日本的市场占有率在2.7%~3.5%间波动,有微弱的比较优势。韩国的市场占有率虽然在2011~2014年间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但自2014年开始逐年递减,在1.5%~1.9%间波动。澳大利亚的市场占有率较为稳定,一直在0.9%~1.4%之间波动。新西兰的市场占有率则一直小于1%,处于竞争劣势。总体看,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总体有所上升,但存在较大差距。
表1 2011-2020年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从表2可见,东盟的运输、旅游、金融、保险其他商务服务行业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在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的运输、金融、保险、其他商务服务行业有较强的比较优势,马来西亚的运输行业、泰国的旅游行业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中国的建筑、电信计算机和信息、运输及其他商务服务行业在RCEP成员国中国际市场占有率较高,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建筑、电信计算机和信息、运输行业有极强的比较优势。日本的知识产权和建筑行业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运输、金融和其他商务服务行业有微弱的比较优势。韩国的建筑行业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运输行业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澳大利亚的运输、旅游行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其余国家主要服务部门均处于比较劣势。总体看,2020年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贸易部门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存在显著差异,各国各部门发展不平衡。
表2 2020年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国际市场占有率(%)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注:*表示UNCTAD统计数据库越南、老挝相关数据缺失。
(二)贸易竞争力指数
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TC)衡量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优势状况,它是一国某产业进出口差额占该产业进出口总额的比例,具体公式如下:
TCij=(Xij-Mij)/(Xij+Mij)(2)
其中,X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出口,Mij为i国家第j种产品的进口,TCij取值范围为[-1,1]。一国TC数值越接近1竞争力越强,当等于1时竞争力最强;数值越接近-1竞争力越弱,当等于-1时竞争力最弱。为了更详尽地分析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优势状况,将TC指数划分为6个区间:当TC介于[0.6,1)时,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介于[0.3,0.6)时,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介于(0,0.3)时,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介于[-0.3,0)时,具有微弱的比较劣势,介于[-0.6,-0.3)时,具有较强的比较弱势,介于(-1,-0.6)时,具有极强的比较弱势。经整理和计算,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优势状况如表3、表4所示。
如表3所示,从总体均值看,仅有新西兰、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缅甸等国TC指数为正数,有微弱的比较优势,其他国家均为比较劣势。从动态角度观测,东盟的服务贸易TC值自2016年达到正值且不断增加,说明东盟净出口额占总进出口额比重不断增加,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增强。在东盟成员国中,菲律宾、新加坡分别自2014年和2017开始TC值为正数且不断增加,泰国、柬埔寨TC值分别在2011—2019年均为正值,但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负值;缅甸、越南分别在2013年和2016年开始TC值为正数;而马来西亚、印尼、文莱一直处于逐年递减的趋势,说明出口市场需求逐年减弱。中国的TC指数从2011年以后呈缓慢下降趋势,说明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减小,TC指数的平均值仅高于文莱。这说明中国服务贸易相较于RCEP其他成员国竞争力较弱,一直以来是服务贸易进口大国,长期处于服务贸易逆差。日本则相反,虽然TC指数的平均数值也为负值,但自2013年以来呈缓慢上升趋势,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增强。与日本相同,新西兰、澳大利亚也是自2013年以来TC指数呈缓慢上升趋势,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增强。其中,新西兰TC指数在这10年间均为正数,竞争优势显著。总体看,2011—2020年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处于劣势,说明RCEP多数国家的服务贸易进口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较大,但整体增长势头较好。
表3 2011—2020年RCEP成员国总体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TC)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基于知识密集度,服务贸易可分为传统服务贸易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表4所示,2020年在RCEP成员国传统服务贸易中,东盟成员国中的泰国、柬埔寨、缅甸在旅游方面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RCEP各国在运输方面竞争力不强,仅有韩国及新加坡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在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中,中国、韩国、新加坡和缅甸等国的建筑行业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东盟及其成员国中新加坡、柬埔寨的金融行业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的保险行业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东盟成员国中菲律宾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行业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中国和韩国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日本的知识产权行业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东盟及其成员国中菲律宾、柬埔寨的其他商务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总体看,RCEP各成员国各部门竞争力差异较大,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
表4 2020年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竞争力指数(TC)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注:*表示UNCTAD统计数据库越南、老挝相关数据缺失。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用来衡量一国某种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小的常用指标,是一国某种产品其出口总额的占比与世界该类产品出口总额的占比之间的比值。具体公式如下:
RCAij=(Xij/ Xit)/(Xwj/ Xwt)(3)
其中,Xij表示i国j产品的出口总额;Xit表示i国所有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Xwj表示世界j产品的出口总额;Xwt表示世界所有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一国RCA数值越大竞争优势就越大,反之则越小。若RCA≥2.5时,表明该国服务贸易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若1.25≤RCA<2.5时,表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若0.8≤RCA<1.25时,表明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若RCA小于0.8时,表明具有比较劣势。经整理和计算,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如表5、表6所示。
由表5可知,从总体均值而言,新西兰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新加坡、菲律宾、柬埔寨、缅甸服务贸易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其中菲律宾和柬埔寨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从动态角度观测,东盟的RCA数值呈逐年递增趋势,其数值基本与澳大利亚相同,并且在2017年超过澳大利亚。在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泰国、缅甸、菲律宾RCA数值呈上升趋势,老挝、马来西亚则相反,其数值呈下降趋势。中国的RCA指数在2011—2017年呈缓慢下降趋势,直到2018年后才有所上升。可见,中国的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与东盟尚存较大差距。澳大利亚在2011—2018年服务贸易RCA指数处于0.8~1.25之间波动,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但自2018年后呈下降趋势,在0.4~0.8之间波动,具有微弱的比较劣势;日本则相反,在2011—2013年服务贸易RCA指数处于0.4~0.8之间波动,但自2013年呈上升趋势,在0.8~1.25之间波动,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总体看,比较优势提升较快的国家有东盟及东盟成员国中的缅甸、新加坡、菲律宾等国,明显下降的是马来西亚、老挝,其他成员国则表现相对平稳。
表5 2011-2020年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从表6可见,在2020年RCEP成员国传统服务业中,东盟及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的运输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韩国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其海陆空运输业较为发达;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及东盟成员国中泰国、柬埔寨的旅游行业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其中澳大利亚、新西兰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这些国家环境优美、空气宜人,已成为各国游人打卡的胜地。在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中,中国、韩国、日本、东盟及其成员国中的缅甸、文莱在建筑服务业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这些国家国际承包工程量大且劳动资源丰富;东盟及其成员国中新加坡的金融、保险服务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和菲律宾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日本的知识产权行业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东盟成员国中新加坡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总体看,RCEP各成员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占比较高,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的竞争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表6 2020年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注:*表示UNCTAD统计数据库越南、老挝相关数据缺失。
三、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互补性分析
学术界普遍采用Drysdale总结的贸易互补指数(TCI)测量贸易互补性。TCI是用来分析两国服务贸易的互补程度及契合水平的指标,进而折射出两国之间的服务贸易发展前景。具体公式如下:
TCIkij=RCAkxi× RCAkmj(4)
其中,RCAkxi=(Xki/Xi)/(Xkw/Xw),RCAkmj=(Mkj/Mj)/(Mkw/Mw)。
上式中,RCAkxi表示i国出口k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kmj表示j国进口k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具体解释见公式(3)。TCI指数越大,说明两国服务贸易的互补程度越大,反之则越小。TCI >1表明两国服务贸易的互补程度大,契合水平高,发展前景广阔;TCI<0表明两国在该服务部门上的互补性较小。经整理和计算,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如表7、8、9、10所示。
(一)总体服务贸易互补性
如表7所示,以中国为出口国,RCEP成员国为进口国对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TCI进行测算发现,从总体均值而言,2011-2020年中国出口与RCEP成员国进口互补性指数TCI数值均大于0,但互补强度不高。从动态角度观测,中国与日本、新加坡的贸易互补性指数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并且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逆势快速增长。这说明中国出口和日本、新加坡进口合作机会前景广阔,需要加强关注。同时,中国出口和泰国、新西兰、印度尼西亚、缅甸进口贸易互补指数小幅上涨,说明贸易合作局面逐渐打开,呈较好态势。由此可知,短期内中国出口和新加坡进口合作需要加强,从长远角度看中国出口和日本、韩国、新西兰、泰国、缅甸进口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RCEP作为中国与韩国、日本建立自贸伙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未来中日韩推进更高水平的区域一体化奠定了基础。并且RCEP各成员国间关税优惠,降低了贸易成本,为贸易市场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可能。由于受国际局势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国出口与澳大利亚、老挝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数水平低且呈下降趋势。
表7 2011-2020年中国(出)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如表8所示,以中国为进口国,RCEP其他成员国为出口国对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TCI进行测算发现,从总体均值而言,中国进口与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的贸易互补性大多保持在0.6以上。其中,中国与东盟、日本、新西兰以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新加坡、菲律宾、柬埔寨缅甸等国贸易互补性指数高于0.7,与东盟成员国中的新西兰、菲律宾、柬埔寨等国互补性指数均超过1。这说明中国进口与这些国家出口服务贸易互补性较强,契合水平较高。从动态角度观测,中国进口与东盟出口互补性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并且在2014—2019年6年间中国与东盟成员国中新西兰、新加坡、菲律宾等国互补性指数均超过1,互补性较大,存在潜在的贸易合作利益和明显的贸易机遇。如,中国举办的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对东盟及东盟成员国的服务贸易供应链建设起到强化作用,为中国与这些国家贸易合作创造机遇;从2016—2020年数据可知,由于老挝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债务危机的影响,其互补指数数值降幅较大,贸易合作意向衰退。同时,受国际局势的影响,中国进口与澳大利亚出口的贸易互补性不高,契合水平逐年下降。
表8 2011—2020年中国(进)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二)主要服务部门互补性
从表9可知,在2020年,中国出口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在不同部门间差异较大。互补性较强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建筑、运输、保险、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等行业。在传统服务部门中,中国出口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在运输服务贸易上的互补性指数基本都保持在0.5左右,与东盟、日本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柬埔寨、文莱、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在建筑服务贸易上互补性较高,均大于2。这说明中国建筑领域的施工技术越来越标准化、专业化,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大优势。如,中国大批建设企业进入柬埔寨,在该国建成了数座高层大厦,改变了其市容地貌。因此,中国应进一步强化这一优势。在知识密集型服务部门中,中国与东盟、日本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新西兰、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在保险服务上互补性较高。如,作为全国最大的出口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蓬勃发展对外贸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中国与东盟、日本、新西兰以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新加坡、文莱互补性较高。如,中国电信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了RCEP各国的贸易合作领域。可见,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但中国因较强的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形成持续的对外吸引力,保持自身较高的国际竞争力,使更多的国家愿意与中国合作。
表9 2020年中国(出)与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互补性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注:*表示UNCTAD统计数据库越南、老挝相关数据缺失。
从表10可见,中国进口与RCEP成员国出口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在不同部门间差异较小,主要以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业为主。在运输服务业方面,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中新加坡的互补性指数较高。中国与东盟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已达成共识,以加强运输业的发展,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在旅游服务业方面,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柬埔寨、缅甸等国家的互补性指数较高,数值都超过了2,特别是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互补性极高,数值超过了5。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 旅游服务行业受到严峻考验。在旅游服务行业出口方面,中国能够保持一定的出口规模离不开出口模 式的转变,即由以往的跨境旅游为主逐渐转变为以旅游设施出口为新的着力点。中国依托于领先的建 设能力,在以往合作基础上继续推动旅游服务新业务的发展,并呈现出巨大的合作潜力。在建筑服务业方面,中国与日本、韩国及东盟成员国中的文莱、缅甸等国家互补性指数均大于2,互补程度较强。此外,韩国和日本建筑业较为发达,建筑理念较为先进;文莱建筑业工程量逐年上升及缅甸劳动力丰富,劳动力成本低,中国与这些国家未来在建筑领域的合作需要加以重视。
表10 2020年中国(进)与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贸易互补性指数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统计数据库计算整理。
注:*表示UNCTAD统计数据库越南、老挝相关数据缺失。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主要结论
本文采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指数4个指标,基于2011—2020年数据,对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互补性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 2011—2020年中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由4.5%增至5.6%,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仍然实现快速增长。同期,东盟10国和日本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也有提升,增幅为0.6%和0.1%。韩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在经历下降后也得到小幅提升。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数值偏小,服务贸易规模不大,提升空间大。总体看,RCEP各成员国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都有进一步提升,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2.中国与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呈稳步增长趋势,整体竞争力逐年增强;从2020年中国与RCEP成员国主要服务部门竞争力看,各国各部门竞争力差异较大。中国的建筑、电信计算机和信息、其他商业服务行业竞争优势明显,金融、知识产权、旅游服务业竞争力较弱。
3. 2020年中国出口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口服务贸易互补性指数在不同部门间差异较大,互补性较强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建筑、运输、保险、电信计算机和信息等;中国进口与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服务贸易互补性在不同部门间差异较小,主要以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贸易为主。总体看,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国服务贸易合作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RCEP成员国服务贸易逐步开放与自由化发展的趋势,推进了亚太地区服务贸易一体化的进程。
(二)政策启示
结合RCEP协议文本,从达成的各项服务贸易协议来看,都体现出了“渐进性”的特点。中国应严格遵循统一的服务贸易协议,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使中国的服务贸易增长更具潜力,贸易强国步伐进一步加快。针对以上结论有如下政策启示:
1.提升生产性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及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中国生产性服务占比稳步提升,特别是新兴知识密集型服务的迅猛发展,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及国际竞争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政策支撑体系。虽然中国在建筑、运输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中在RCEP成员国中已取得领先地位,但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RCEP部分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信息通讯、数字中心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也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建设专业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体系。生产性服务业不仅是知识密集型产业,更是技术密集型产业,需要高水平高素质的研发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提升其专业化水平。这需要企业和高校联合培养,理论和实践知行合一。还需政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本土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第三,将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形成产业集群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优化产业结构。尤其是当前RCEP对全球价值链进行重塑,中国应抓紧机会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同时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位置。
2.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生活性服务进口。生活性服务作为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关乎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刺激消费、优化消费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群众对对高质量的生活性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中国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生活性服务业进口,既能满足自身需要又能优化进出口结构,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起着促进作用。首先,可以利用每年举办一次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让高精尖产品走进中国,吸引更多外商到中国发展高质量的生活性服务业。其次,通过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带动我国生活性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以提升国际竞争力。最后,中国扩大生活性服务业进口能够为RCEP成员国乃至亚太区域的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3.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持续优化服务贸易出口结构。当前,中国的传统服务贸易在RCEP成员国间出口占比较高,尽管近年来中国不断强调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但传统服务贸易的优势仍然不可忽视,应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逐步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让传统服务业由依赖资源转变为依赖科技创新,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投入资金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以此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如,积极推广中国跨境电商与物流运输产业链相结合的模式,鼓励运输企业到RCEP成员国发展,提高各国物流运输效率。中国在RCEP成员间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出口占比例较低,这能够折射出其科技创新能力没能达到进口国的要求。对此,需要将科技创新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大力发展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并向RCEP各国全面推广。
4.积极对接RCEP促进更高水平的开放。RCEP生效实施后对中国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进更紧密的经贸合作迎来新机遇。RCEP作为中国、日本、韩国共同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对三国贸易的互通互联合作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因此,应加速推进中日韩FTA协定达成的进程。RCEP和CPTPP作为亚洲两大贸易协定,均制定了服务贸易相关规则,但CPTPP的深度和高度远高于RCEP。中国也是继韩国、泰国之后积极表达加入CPTPP的国家,RCEP生效实施后,中国积极对接,可为加入CPTPP带来机遇,不仅将为其提供更大市场和机遇,更可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创造更多的需求和可能,与各方合力共同恢复国际贸易秩序,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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