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终局、仲裁免费将成高成本维权克星证据意识、合同欠缺仍是低成本维权难点
不到3000元的工资,他等了近3年,经历了协商、仲裁、一审、二审,直至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公司搬走了,无法向法院提供公司去向的他,一分钱都没有拿到。
“我很后悔打这场官司,耽误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孩子上学现在等着要钱,真是得不偿失啊。”在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建筑工地上,来自四川的农民工王洪波向记者倾诉他的 “讨薪”经历,“3年来,我每天都在想这件事,瘦了十几斤。”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的数据表明,劳动报酬仍是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2007年1~6月,劳动报酬争议6514件,占案件总量的60%。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我国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采用的是“先裁后审”机制。具有多年为困难群体维权经验的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告诉记者,“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下,小额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等案件被拖入冗长繁琐的程序中,往往单是劳动者讨薪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就要高于薪水本身。”
北京维权律师佟丽华曾经做过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农民工讨薪1000元的综合成本至少是3000元。
“涉及到建设承包工程的案子,几乎都是层层发包,光是找到真正的被告,就要消耗掉太多时间。”王林委员无奈地说。
“许多用人单位进行恶意诉讼以推迟解决的时间,导致劳动者维权周期延长、维权成本增大。”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劳动者维权案件之所以难办,关键在于用工单位违法成本太低,而劳动者维权成本却过高。
从权益被侵害到向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这期间劳动者要等十几天、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他们难以正常劳动,又需要生活费用,再加上仲裁费,这一切共同成为劳动者维权的 “拦路虎”。
而政府部门同样也要支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走完完整程序,至少需要13~25天。
“用工单位违法后的最严厉后果,也不过是补上本该支付的那部分。”侯欣一委员说, “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了。” “一裁终局”改写 “马拉松”
近年来,职工维权卡在某个环节、一拖数年甚至十余年、遭遇 “肠梗阻”的事接连发生。如今,这种造成了维权 “马拉松”的 “肠梗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2008年5月1日之后,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了特殊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
王林委员介绍说, “一裁终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除了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将大大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缩短周期,及时维护劳动者利益。”王林委员说。譬如说王洪波的案子,事实很清楚,单位不可能否认,通过仲裁就可以结案生效。
一个更为利好的消息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将不再收费。 “让弱者以较少的成本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树立社会公平的必要条件。”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杨海坤教授说。降低维权成本仍需努力
“其实,维权成本高,还不仅是高在时间和费用上。”侯欣一委员说, “官门难进”的老观念,使许多劳动者在依法维权上望而却步,而其它不理智的方式则进一步放大了社会成本。
“即便决心打官司,一些劳动者也因为平时不注重保存证据,或者劳动合同存在欠缺,造成了取证难、维权难。”王林委员说。
“维权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程序需要完善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问题。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完善对企业用工制度的管理。”侯欣一委员说。
“加强工会组织的作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将更多的政府法律服务送到劳动者身边……这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都将有利于降低维权成本,保护和关怀弱势群体。”侯欣一委员说, “这些办法都还需要努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