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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维权 律师呼吁:《社会保险法》尽快出台
2010-06-02 04:36: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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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石油大学与学生食堂员工杨福龙等6人的劳动争议仲裁于上周五开审。目前,仲裁庭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择日再审。
    记者日前就此案件采访了陕西当代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彦松。赵彦松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百余起,其中楼管阿姨杨桂君诉西安交通大学劳动争议一案在我省劳动者中有广泛的影响。
    赵彦松告诉记者,目前,我省高校普遍存在严重侵害编外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他代理的案件当中,就有部分劳动者诉高校的案件。其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超时劳动等几个方面。在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最少在形式上也在逐渐完善。但是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上,高校普遍存在问题。 “在我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中,有的高校在劳动者胜诉之后,在相应的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开设账户,办理补缴手续。但是,相当多的高校在输了官司之后仍没有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费,他们没有认识到这是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同时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赵彦松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关系着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但是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出台。赵彦松对记者说,在这部法律的草案中,就有关于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问题的详细规定。其中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了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再出现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就有强制的处罚依据。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不断得到完善,这就是法律的示范效用,如果 《社会保险法》能够尽快出台,也将会很快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所以,我以一名律师的名义,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早日出台。”赵彦松说。 本报记者 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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