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7名川籍农民工来到岐山县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代表33名四川农民工向县总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诉求,讨要被用人单位拖欠的9个月工资。据工作人员了解,他们都是来自四川省自贡市的农民工,被当地一包工头带到岐山打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却只领到少数生活费,工资被拖欠。接到情况反映后,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与工程承包人不断交涉,并向其反复宣讲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部委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终于使承包人放弃欠薪逃逸的念头,于今年1月2日向农民工支付了拖欠的19.7万元工资,使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顺利返乡。
为川籍农民工讨要工资,是岐山县总工会在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发生的一件具体的事。近年来,为了落实“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方针,解决劳动争议官司难打、周期长等问题,岐山县总工会成立了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同时在14个乡镇和110个企业建立了相应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专门解决因劳动争议引发的各类维权案件,使劳动争议事件能得到快捷、合理、有效地处理,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工会维权的良好品牌。
挺起腰杆 为农民工讨要克扣工资
遵照全总提出的“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的号召,岐山县总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把帮助农民工讨要拖欠、克扣工资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年9月20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受理了三位农民工为一家用人单位打工,三个月未领到分文工资的诉求。这三位农民工为五丈原镇西星村村民,在蔡家坡一家企业打工,当他们要求老板支付工资时,老板却以货款未收回为由拒不予以支付,后来干脆避而不见。他们寻求有关部门帮助,却因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被受理。后经人介绍,他们找到县总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用人单位交涉。起初老板欲以劳动者生产产品中有废品为由,克扣工资,工作人员耐心地说理讲法,反复催要,终于讨回了被拖欠的8315元工资。
2009年11月份,中心受理了一起虐待农民工并克扣工资的案件,投诉者为凤翔县糜杆桥镇曹家庄村村民,于2009年8月至9月,为岐山县一家矿业公司驾驶挖掘机,在向老板讨要工资时,被殴打一顿,经当地派出所处理,虽支付了住院医疗费,但克扣工资一直讨要无果,找有关部门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未被受理,后找到工会职工帮扶中心诉求,经工作人员深入矿山调查,顶着威胁,三次约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用人方如实支付被克扣的2000元工资。
想方设法 给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在接待受理的多起困难职工诉求案中,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因为企业改制、拍卖、重组等原因,合法权益失去保障。有的未办理社会保险;有的中断缴费,还有些停产企业将职工上缴社会保险金挪用。然而由于这些企业的国有性质,各自有其行政主管上级,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不仅要与主管部门交涉、协商;还要与有关部门请求、协调,慎重处理好各种关系,想尽办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帮助职工维权中,工会代表弱势一方的劳动者,与处于强势一方的用人单位进行交涉、协商、调解或代理仲裁诉讼,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阻挠和不配合,有些问题还牵涉到某些利益链,工会严格依照法律,摆事实讲道理,讲求方式、方法,有利、有节、有效的实施维权。2009年年初,岐山县辖区蔡家坡陕棉九厂的一批下岗职工到中心诉求,他们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在该厂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工作,而在即将进入退休年龄时,却被用人单位解雇。职工诉称:“为公司勤勤恳恳工作,干的是脏、苦、累及有职业危害的工种,总希望以后有个好的归宿,但随着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用人单位不愿负担社会保险费,和我们解除了劳动关系。”面对用人单位不理睬、不办理的尴尬局面,请示行政主管上级又无结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请求省总工会支持。最终经省总工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这批困难职工已于2009年7月在宝鸡市劳动保障局办理了养老保险。
2009年3月份,县境内原省属一国营企业,因改制为民营企业,职工原劳资关系发生变化,职工集体来县总工会诉求。反映他们养老保险缴费中断,退休人员待遇落实打折扣,死亡遗属生活补贴金发放中断,有的反映劳动关系被解除,经县工会中心工作人员与公司工会取得联系,求见公司董事长及经理被拒绝后,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上级批示,终于使反映问题都得到合理解决。
履行职责 替工伤者追索医疗补偿
在为农民工维权的过程中,一些案件办案程序复杂、取证很困难,成本较高,然而工会工作人员并不会因此退缩,他们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去办案,尽职尽责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维权。
2009年8月,一名农民工在一家建筑工地干活时摔成爆裂性腰椎骨折,手术治疗后,老板不再负担后续治疗费。向有关部门上诉,却因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未被受理。帮扶中心接到诉求后,立即展开调查,与建筑开发商进行交涉。老板无理蛮横的对待办案人员,还指责工会是多管事,并扬言县上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即便如此,帮扶中心办案人员依然没有放弃,他们耐心做老板工作,终于说服其同意由工会调解。但是老板毫无诚意,派来一名代理人谈判,此人为刑满释放人员,被开发商雇佣,专门对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协商中,此人态度强硬,毫无同情心,还无理攻击工会,在调解中提出苛刻条件,不作任何让步,使调解陷入僵局。于是,工作人员直接找到老板面谈,并委托有关人士劝说,最终为工伤者讨要到2.3万元(除手术费外)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受伤农民工及时得到了后续治疗费,总算讨回了公道。
截至到目前,该中心开展劳动争议调解35起,代理仲裁23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4起,申请省总等上级工会援助支持案件3起,均办理完结。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已成为岐山县总工会创新工作思路,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个响亮的品牌。
本报记者 阎冬实习生 王秋莎 苏欢
责任编辑:sxw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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