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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会 > 工会维权 在维权成功的背后
2010-11-11 01:37:4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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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向当是个从河南老家到西安来打工的青年农民工。去年3月,经江苏老板王某介绍到我省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一叫蔡晓军的包工头承包的工地干活,主要负责该单位承建的某工地三座楼的墙体抛光、打磨工作。当时刘向当与蔡晓军双方口头协商约定等到楼层封顶时一次支付劳动报酬,但直到2009年11月楼层封顶后,蔡晓军还欠刘14750元没有支付,刘多次找到蔡晓军索要剩余劳动报酬,蔡晓军以劳务公司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给他支付工资。经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之下刘于2010年3月找到了西安市碑林区政府,区政府叫他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而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这个事情没办法处理,因为我们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不懂法律的他只好又来到了劳动仲裁部门,可是没想到劳动仲裁的人告诉他:“你这属于个人债务关系,我们这也不管”。
    感到自己的血汗钱没办法要回的他,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间他看到了西安市总工会的门牌,他想:“工会不就是给我们农民工撑腰的组织吗!”于是他怀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西安市总,给信访接待人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农民工工资遭拖欠工会法援帮维权
    西安市总信访接待人员听完刘向当的诉说后,对事情的经过进行了多次深入调查了解,在查明事实情况后,市总信访办决定为他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他们通过调查得知该劳务公司其实是将这个工程中主要的一些项目又分包给了下面的一些包工头,这个蔡晓军就是其中负责墙体抛光、打磨工作的私人包工头。由于刘向当手中没有任何能够证明与劳务公司和蔡晓军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证据,因此工会援助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了多种方法为其取得了直接证据。首先,工会援助人员告诉刘向当:先不要让单位知道你来市总工会上访过,更不要给单位说要打官司。并要求刘尽快回到建筑工地找回一些工作时单位发的工资条、工牌、工服等物证或找与其一起打工的工友们出具一份当时在该工地干活的证明。其次,在收集完上述证据后,再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蔡晓军见面或通电话,以谈论如何解决劳务报酬问题为由做好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如果蔡晓军承认他的包工头身份,就叫他写下欠条。在援助人员的帮助下,刘向当顺利的找回了这些对自己有利证据,为以后的法律援助工作或进入诉讼程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工会指派法律工作人员给该农民工出庭代理,最终承建方、劳务公司、农民工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了调解意见,由被告劳务公司直接向原告刘向当支付劳务费14750元。刘向当在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下终于在今年国庆前拿到了他的血汗钱。
成功维权虽终结问题凸显要解决
    虽然这次通过工会的帮助,为农民工维护了合法权益,但是也不同程度的折射出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所普遍存在的两大问题和弊端。
    证据收集难。很多农民工在求职和揽活的时候不和雇主及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的时候,由于举证困难,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有很多农民工前来请求工会给予法律援助时只是口头能说清给谁干活,至于单位的法人代表是谁、单位名称都一无所知,更不用提本人能有直接证明与单位具有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证据了,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
    包工头的存在,增加了农民工法律维权的难度。在建筑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包工头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农民工维权的严重障碍,当农民工手中只有包工头的欠条而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他们讨要被拖欠的工资难度增大;如果农民工跟随包工头在多个不同的工地打工,劳动关系更难确认。农民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诉时,工作人员认为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而不予受理;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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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时,某些法官也会认为农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关系,判令包工头来支付农民工工资,难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有在包工头卷钱逃跑或拒绝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向用人单位讨要工资时,用人单位往往以工资已经发放给包工头或否认农民工与其有劳动关系而拒绝支付,致使农民工讨薪无门。
    为了解决上述两大“难题”,记者建议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时,在向相关部门投诉前,应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应找到熟悉情况的工友写下证言,并尽可能寻找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内容的书面凭证,如果确实没有,在与包工头或老板谈判时要注意做录音。在收集到初步证据后,援助律师在综合分析案件情况后会先与用人单位联系,首先考虑通过协商来解决,尽快为农民工要回工资和赔偿金;如果谈判难度比较大,援助律师也应尽可能让对方先支付一部分,一方面缓解了农民工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是以此来取得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其次,可以尽量说服包工头作为证人出庭,或以其是用人单位员工,来迫使用人单位承认其招用农民工的事实。当然这些方法也是无奈之举,要真正解决上述举证难的问题,还需要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这样才能杜绝在农民工维权中取证难、讨薪无门的困境。 本报记者 郝振宇 通讯员许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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