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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法律法规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问答(四)
2010-05-17 01:07:0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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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很多下岗失业人员跨省就业的同时,原驻地的养老保险自己还在参加,到退休时不知该怎么转回去,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答复:《暂行办法》出台以前,像你这样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确实存在。办法出台后,可以按照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假如你选择在深圳继续就业并参保缴费的话,你可以在深圳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把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转过来。这样,你老家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你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你本人,两边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遍,不重复计算。还有一种情况,一个人在老家和就业地同时都缴费,到了退休年龄后,两边都满15年,两边都办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的话,就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他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经领过的养老金就不再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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