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手机站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44649)
留言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法律法规 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10-07-05 01:37:51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本报讯 6月30日,笔者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7月1日起,西安将开始对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之后,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将不超过12620元。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09年月平均工资,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暂按有关规定执行。陕西省有关部门公布的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24元,201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09年本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24元的5倍(即12620元)。
    2009年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数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按原规定执行,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不低于5%。
    据了解,职工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2009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另外,职工2009年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据介绍,今年5月份,西安市政府规定的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有了变化,但是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是以在岗职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的,所以,这次调整仍然沿用以前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数据。 (李丽)



责任编辑:sxworker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新闻推荐

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 2018 sxworker.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联系电话:029-87344649 E-mail:sxworker@126.com

陕ICP备17000697号陕公网安备6101040200082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陕工网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网站图文若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