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一综合计算工时制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由于有淡季和旺季或工作与休息的区分,只是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不固定,而年休假与工时制度没有直接关系。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规定,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据此,经批准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的工作时间也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一般来说,享受年休假1天是指连续休息24小时;计算综合工时应出勤时间时扣减依法安排年休假的时间(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
关注二计件制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关注三长病假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需注意,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关注四劳务派遣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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