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6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悉,从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对城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与此同时,依据我省出台的《关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5元。此,今年中央和我省提高城乡居民础养老金共计23元。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于年6月6日印发了《关于落实2018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发[2018]24号)。要求各市区抓紧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实工作,不得擅自冲减省、市、县 2017年底前已经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据悉,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1733.46万,参保率达99.59%,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467.16万。本次提高基础养老金后,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水平达到136元。
近年来,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试点早,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二是2011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2012年达到制度、人群的全覆盖,比全国统一建立这一制度提前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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