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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以案说法 从职工月薪中扣除“孝慈基金”不合法
2018-12-03 15:24:58来源:陕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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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对于在异地工作的职工而言,如何兼顾孝义与工作,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了他们生活中的烦恼。有职工认为,每月或每周给父母打点钱,就算尽孝;有的职工则认为,不定期将父母接到家中,一起生活或旅游,也是尽孝。对于佛山一家企业的员工来说,他们不用烦恼这些,公司帮他们每月打钱给父母,以尽孝心。那么,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

事件回放

据报道,近日佛山一家企业专门成立了“孝慈基金”,老板决定从员工月薪中抽出100-300元,加上公司给予的等额补贴,每月由财务直接发到父母账户。据公司称此举旨在宣扬感恩文化,鼓励员工孝顺父母。“这个举措的动机分三个方面。第一是希望帮助员工跟他们的父母建立一种定期联系的桥梁;第二是希望能解决员工父母的一些日常小困扰;第三是想把企业的感恩文化传递给员工,让员工知道无论身在何方,不要忘了父母。”

无独有偶,不久前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设立孝顺金的做法也引发热议,该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5%或10%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希望通过这个做法来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倡导孝道观念。该公司从招聘员工那天起就说明白,如果员工不愿意将不会被雇用。但有人认为,“孝顺是孝顺,工资是工资;工资是给员工的,又不是给父母的,公司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能否“代劳”尽孝有待商榷

针对这两家企业的做法,67%的受访者认为,企业不能直接扣除员工工资替员工“尽孝”,“由公司来替职工尽这份孝心,看上去更像是形式主义”,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有“侵权”的嫌疑。而24%的受访者认为,企业此举为好心,算是帮助工作繁忙的员工解决了一大烦恼。另有9%的受访者认为这种行为无法清晰界定。

事实上,在许多受访者的回答中,他们都认为公司此举并没有恶意,至少也是在为员工着想,但是公司的形式有待商榷。那么如果企业换一种方式,向员工收取这笔“孝顺金”呢?对此,有75%的受访者表示反对。“企业大可以多为员工提供便利,甚至多放几天探亲假,让员工真正关爱到父母。如果只是金钱方面尽孝,为何要让企业代劳?”与持反对声音的受访者相似,在调查的第三个问题中,超过80%受访者认为,员工对于父母的孝心并不需要企业来操心。

谨防以“孝顺”名义侵犯权益

律师邵敏杰表示,用人单位单方代扣员工每月工资作为“孝慈基金”并无法律依据。因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只能在以上四种情况下代扣员工的工资,而“孝慈基金”显然不在此列。□黄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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