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河北小孩骑行摔车身亡案”小车司机方家属处获悉,目前小车司机姜某亮已获取保,并取得小孩家属方的谅解,签订赔偿协议,具体赔偿金额不便透露。
“(9月)20多号就把他(姜某亮)接出来,在家里见面了。”其家属曾告诉潇湘晨报记者,10月8日他们前往检察院沟通,有一些利好消息,但未讲述详情。
此案辩护律师周兆成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姜某亮于9月26日已获取保。“当地司法机关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姜某亮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而审慎的审查。最终,作出决定对姜某亮进行取保。”
周兆成认为,姜某亮能够被取保,意味着检方判定姜某亮社会危害性较低,罪行轻微,羁押必要性不强。虽然刑事程序仍未终结,但对后续走向还是影响深远。一般来说,后续走向有两种:
一种,是按正常流程移送起诉,由法院来定罪量刑,作为司机辩护律师,周兆成表示会接受委托时的目标,继续做无罪辩护。
另一种,则是检方直接做出“不起诉决定”。跟“定罪免刑”不同,这意味着检方认为司机行为不再属于犯罪,无须移送起诉,刑事程序就此终结。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不起诉,即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16条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种,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种是酌定不起诉,即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这种,属于“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检方自由裁量的结论。
“那么对司机来说,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较为理想的结果,也是我们下一阶段尽力争取的目标。”周兆成律师表示。
【此前报道】
8月11日,河北一父亲带小孩跟队骑行时,小孩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一事引发众多关注。
8月13日,有知情人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事发细节,称视频中趴在孩子身边痛哭的男子就是小孩父亲,小孩年纪不能确定,撞到孩子的司机也是附近村民。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该路段系南拒马河右堤,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
涉事司机亲属随后告诉记者,事发时来不及闪躲。而由于事发路段未开通,此起事故转由刑警处理,尚不清楚双方应负责任。
8月22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司机亲友处了解到,此前备受关注的“河北小孩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身亡”一事,小车司机和小孩家属双方间没有达成协商,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目前此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从容城县检察院核实到,目前此案确已移送给检察机关。
8月底,姜某亮亲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姜某亮于8月25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在此之前,亲属曾在当地组织调解下凑够20万元,希望能够对小孩家属进行补偿,但未被接受。
9月4日,周兆成律师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即使取得小孩家属的谅解书,司机仍然会面临刑罚,只是在量刑上会有区别。
“司机如果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那么有可能会涉嫌犯罪。但通过我们掌握现有的这个证据来看,他的行为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认为是无罪的。”律师表示将为姜某亮作无罪辩护。
此外,事发路段处于“已竣工未交付”状态,周兆成律师认为需要探究施工方与发包方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等。
责任编辑: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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