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省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县企业组织代表机构积极参与当地三方机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工会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都规定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企业家协会是企业 (雇主)组织的代表,应当积极参与当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经委 (工交办、工业局)要重视三方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要对企业家协会参与当地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协调。对于尚未成立企业家协会的市县,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协助企业在2009年以前,建立健全企业家协会组织。通知同时要求:已建立企业家协会的市县,要提高对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企业组织代表的职责,充分发挥在三方机制中的作用;要加强与劳动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沟通与协商,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就劳动关系重大问题进行协商,提出企业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努力开创 “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各方配合、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新局面;要积极参与当地劳动法规及政策的制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帮助企业解决被侵权的问题和案件;要充分发挥当地人大和政协中企业代表、委员的作用,及时反映企业和企业家的诉求,对各种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和企业家培训,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通知还要求各级企业家协会要把宣传贯彻《劳动合法》、 《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当前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重点内容,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对这三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动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及时解决企业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劳动管理水平,指导企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陕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