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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权益 > 维权行动 韩城市海鑫煤业公司“9·15”事故瞒报调查
2008-10-27 15:05:39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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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韩城市海鑫有限公司所属洗煤厂于9月15日发生了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并未向相关部门上报,而是以给死者家属赔偿将此事私了了事。闻讯后记者立即奔赴韩城采访调查。
    10月10日下午,媒体记者来到位于韩城市龙门镇以北的海鑫公司,见到一位副总经理,他以自己不主管生产安全为由回避记者的提问,并拒绝提供公司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来到韩城市安监局,局长卫智杰介绍,据他们掌握的情况,韩城洗煤行业近期并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当该记者把所掌握的情况向他反映时,他随即叫来一位姓薛的主任,讲明来由后这位薛主任说: “这事我也听说了,已开始了解情况,还没来得及给卫局长汇报。”之后,卫局长指示薛主任马上调查此事,并建议记者一起下去。
    第二天早上 (10月11日)7.30分媒体记者与薛主任手机联系,约定早上9时在海鑫公司门口会合,但薛主任在记者好几个电话的催促下带着一名随从于10时55分方才驾车前来。来到海鑫公司,几个办公室人员以今天是星期六领导休假不在搪塞着薛主任他们的调查问讯。无奈的他们向记者表示调查工作只能等到下周一,并当面向办公室人员口头传达,让他们通知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于下周一在公司接受由安监、监察、公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的调查。10月13日下午,记者到该公司周边了解暗访,并未得到联合调查组下来调查的任何消息。
    10月14日早上,本报记者来到韩城市安监局见到一位领导,当问到事故已发生一个月,媒体记者给安监局反映问题也三四天了,安监局为何迟迟不动,这中间到底有啥猫腻时,这位官气十足的干部顿时大发脾气,指着记者吼道:有啥猫腻你调查去,调查清了再说这事。随后记者提出要看一下成立联合调查组的相关文件,他又敷衍说: “等会儿咱们一块下去。”过了大约40分钟,他这才与记者各自乘车前往海鑫公司办公所在的海燕集团公司。来到海燕公司接待室,卫局长,薛主任等五六位安监局人员已到场。据他们介绍,出事企业是个独立法人企业,在其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看到,企业名称为 “韩城市海鑫煤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海峰。后来来了一位自称是该企业负责生产的厂长雷某,他说老板有事外出,遂向薛主任递交了一份日期为10月13日的事故报告。报告表明,该企业于9月15日发生一起因操作不当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死者名叫程建明,男,50岁,韩城市龙门镇西原村人。与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吻合。据雷某讲公司未与死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薛主任当着雷某的面宣布了由安监、公安、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人员名单,并强调了调查工作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市安检局卫局长口头要求该企业停产整顿。记者在这既无文头又无公章的联合调查组名单中看到有标明公安、工会、检察人员名单,但在会场并未见到这些调查人员。
    上午11时许,记者和安监局领导一同来到事故场地,见洗煤厂的生产已停止。记者问到什么时候停产的,安监局是否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时,这位负责生产的雷某却含糊其辞,难以答对。在溜煤口记者只看到一个长高约一米左右的护栏立在煤堆中,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设施。雷某指着护栏旁边说: “死者就是从这往下捅煤时不慎掉进煤仓窒息死亡的。”当问及是否应该加强防护设施时,雷某指着那个护栏说: “这就是护栏,纯粹是他(死者)操作不当!”在整个事故现场调查过程中,除了记者问讯以外,包括五六位工作人员如同路人一般,既不调查事故原因,也未对现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下午两点多,当记者独自再次来到该企业,只见几台装载机正轰轰隆隆的干得正欢,看来他们压根就没有将市安检局的停工通知放在眼里。记者当场拨通了安检局卫局长的手机,让他听洗煤厂的机器轰鸣声。卫局长在电话中答应关注一下,但直到记者半个小时后离开时,该企业生产依旧进行。
    有关韩城市海鑫公司 “9·15”事故瞒报问题的调查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郝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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